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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案例和常识
福建宣判特大贩毒案 9人分获死刑至有期徒刑不
发布者:南充律师|南充律师事务所    发布时间:2014-08-02 09:42   浏览:

编辑:南充律师|南充律师事务所

6月26日,国际禁毒日,福建宁德市中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贩毒案,以贩卖、运输毒品罪、非法持有毒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判处9人死刑至有期徒刑9个月不等刑罚。

  法院审理查明,2013年2月至3月间,章呀以贩卖毒品为目的,以每克150元人民币的价格在福建罗源县、泉州市、宁德市等地,向林义建、崔强(均另案处理)先后五次购得甲基苯丙胺(俗称“冰毒”)950克、1000克、750克、1500克、1500克,共计5700克,并分别贩卖给刘某、李某、曾某、陈某及郭某、刘某明(均另案处理)等人。

  2013年3月31日,警方在宁德市蕉城区一酒店内抓获章呀,并在章呀租住处查获冰毒共计1074.296克。

  经鉴定,该冰毒的甲基苯丙胺含量为15.69%-26.64%。 

  法院审理认为,章呀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,多次贩卖、运输冰毒5700克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、运输毒品罪。章呀到案后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,认罪态度好,但其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先后5次购进巨量冰毒,多次大量向多人贩卖毒品,将近4700克冰毒流入社会,主观恶性极深、人身危险性极大、罪行极其严重,应予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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