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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5113200610535706
律师电话:
18990713887
执业机构: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
律所地址: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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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法人?法人应具备什么条件?有哪些种类?
发布者:南充律师|南充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14-04-30 22:27 浏览:次
编辑:
南充律师|南充律师事务所
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。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
力,始于法人成立,终于法人终止。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,是与公民
(
自然人
)
相对应的,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,是社会
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。
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(
一
)
依法成立;
(
二
)
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;
(
三
)
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场所;
(
四
)
能够独立承
担民事责任。
根据法人设立的目的及其职能,
(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
)
将我国法人划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。非企业法人是指不以营
利为目的,主要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,包括机关法人、事业单位法人、社会团体法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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